无障碍浏览 进入适老模式
当前位置: 海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

海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严厉打击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专项

发布时间:2023-10-25 人气:280

海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严厉打击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专项工作方案

 

针对黑龙江鹤岗等地出现少数缴存职工使用虚假购房资料等不正当手段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的问题,为进一步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防范和打击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要求和相关政策规定,现结合我州住房公积金工作实际,制定本专项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进一步推进住房公积金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公积金使用环境,保障住房公积金有序运行,切实维护广大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线索摸排。建立健全线索摸排机制,重点通过前台审核、信访办理、网络舆情、上级交办、发动群众举报等途径,开展缴存职工以虚假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行为,全面梳理2023年以来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和以购买二手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业务,查找问题隐患,明确整改方向。

(二)规范行业管理。切实履行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职责,加强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围绕规范住房公积金内部控制管理,加强对行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和执业能力的培训,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管理漏洞。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业务办理流程。

三、时间安排

9月,制定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落实各项工作部署。

10月-12月,开展对缴存职工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进行排查。加强对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综合分析,找出行业监管漏洞,及时调整完善相关制度,强化行业监管措施。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中心骗提骗贷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切实加强对打击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工作的领导,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骗提骗贷专项行动工作的开展。

(二)营造浓厚氛围。开展专题宣传活动,通过中心网站发布关于严厉打击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行为的通告,设立线索举报电话、邮箱等渠道,共同营造打击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风险防范。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提升廉政意识和鉴别能力。加强事中事后管理,提高线索排查能力,对骗提骗贷案件定期开展综合分析,针对存在的普遍、规律性问题,及时调整相关政策,杜绝同类案件的发生。

(三)加快建立部门信息共享。通过与公安、民政部门联系,核查身份和婚姻信息;通过购房地12329公积金热线,核实购房人公积金贷款情况;通过房产部门查询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二手房”核验税票;通过税务部门网站查询发票真伪。

(四)加强对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打击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跟踪和剖析典型案例,及时宣传推广住房公积金领域取得的经验做法,分析和整改存在的问题。

上一篇:领导窗口坐班制 服务群众零距离

下一篇: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