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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业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5-03-05 人气:3021

海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业务指南

 

 

事项名称

贷款业务指南

办理单位

海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设定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海西住房公积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办理流程

1、提交材料 2、中心审核 3、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4、办理抵押 5、发放贷款

收费依据

不收费

贷款对象

凡所在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办理条件

(一)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含六个月);在现缴存地不满六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二)有稳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三)购买住房的,必须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必须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四)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总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

(五)同意按照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六)在省外购建自住住房的,应具备以上条件外,必须用省内可抵押的房地产办理抵押手续,并提供省外购建自住住房的购房合同(协议)及不低于30%的首付款收据。

(七)购建商住一体住房的,除具备购建自住住房条件外,还必须具有《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八)购买二手房的,必须具有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后一年内的契税发票和不动产发票;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报材料

一、商品房贷款

(1)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单身提供单身声明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借款人的工资存折(卡)及夫妻双方公积金缴存证明各2份,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2份

(3)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买自住住房《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4份

(4)加盖售房单位财务印章不低于20%的预付房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4份

(5)夫妻双方征信报告各2份(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

注:1)企业需提供近半年的工资流水2)长期用工合同或无期限用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份

二、二手房贷款

(1)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单身提供单身声明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2)借款人工资存折(卡)及夫妻双方公积金缴存证明各2份

(3)提供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

4)夫妻双方征信报告各2份(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

5)房屋过户中所发生的房屋不动产发票和交易契税凭证原件(完税日期在一年以内)及复印件2份

注:1)企业需提供近半年的工资流水2)长期用工合同或无期限用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份3抵押直系亲属住房或为直系亲属购房,需要提供户口簿原件及户籍证明复印件各4份4)抵押自己的现房需出具有资质的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

三、异地贷款

(1)借款人需在缴存住房公积金中心开具异地缴存证明和缴存明细,向买房当地公积金咨询具体贷款事项

(2)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买自住住房《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4份(西宁5份)或提供青海省内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3)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4份,单身提供单身证明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4)借款人工资存折(卡)及夫妻双方公积金缴存证明各2份

(5)夫妻双方征信报告各2份(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

注:1)企业需提供近半年的工资流水2)长期用工合同或无期限用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份4)抵押自己的现房需出具有资质的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

申报方式

现场申报

办理地址

 

德令哈公积金业务受理地点:

海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点:海西州环城西路与经一路三段交汇处(海西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公积金窗口)

  咨询电话(贷款窗口):0977-8900551;0977-8900552

各县行委业务受理网点:

农行都兰县支行:

  地址:都兰县希望街        咨询电话:0977-8232108

建行乌兰县支行:

  地址:乌兰县西大街5号     咨询电话:0977-8241285

农行天峻县支行:

  地址:天峻县天棚路3号     咨询电话:0977-8268616

建行茫崖支行:

  地址:茫崖行委花土沟镇民族路45号   咨询电话:0977-8251338

建行冷湖支行:

  地址:冷湖镇团结路21号    咨询电话:0977-8271077

工行大柴旦支行:

  地址:大柴旦行委人民东路25号   咨询电话:0977-8281215

建行大柴旦支行:

  地址:大柴旦行委人民东路18号   咨询电话:0977-8285033

格尔木分中心公积金业务受理地点:

  地址:格尔木市柴达木中路文体商业街13号,

  咨询电话:0979-8428093

分中心业务受理网点: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支行

  地址:格尔木昆仑中路102号   咨询电话:0979-841841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分行

  地址:格尔木市八一中路48号  咨询电话:0979-849401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分行

  地址:格尔木市昆仑中路33-6号 咨询电话:0979-841256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分行

  地址:格尔木市柴达木中路32号   咨询电话:0979-8418775

 

办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分-12:00分 下午 14:30分-18:00分

银行代办点:上午8:30分-12:00分 下午 14:30分-17:00分

办结时限

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

投诉电话

0977-8210396

备注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服电话:0977-8224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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