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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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水号 | 20220827013 | ||
| 标 题 | 本人之前在格尔木工作,现已离职,因个人原因被列入黑名单账户被冻结至2022,请问冻结时间到期该如何办理支取手续? | ||
| 姓 名 | 黄** | ||
| 性 别 | 男 | ||
| 手 机 | 189****3859 | ||
| 发件IP | ************* | ||
| 写信时间 | 2021-03-5 | ||
| 信件内容 | 本人之前在格尔木工作,现已离职,因个人原因被列入黑名单账户被冻结至2022,请问冻结时间到期该如何办理支取手续? | ||
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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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 回复内容 | 您好,关于您在门户网站的留言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州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关注和支持,现对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所述情况,您在账户冻结时间到期之日后,可根据海西州人民政府印发的《海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需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公证书或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文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原件前往住房公积金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如果您有其他疑问,请拨打中心客服电话:0977-822433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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